纳税人识别号 913707****** 纳税人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一 罚 〔2023〕 * 号 案件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你单位2022年度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130,400.00元,未计入职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之规定,你单位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779.57元。(二)印花税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与客户签订的项目审计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13届第89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之规定,你单位共计应补缴印花税14,323.36元,其中2020年度5,825.00元、2021年度4,763.30元、2022年度3,735.06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号)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你单位未申报缴纳印花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对应补缴的印花税14,323.36元处50%的罚款,共计罚款7,161.68元。(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号)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应扣未扣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4,779.57元处50%的罚款,共计罚款2,389.79元。
处罚结果 共计罚款9551.47元。
处罚生效期 2023-09-04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小编附: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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