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碚市监处字(2022)217号
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金额(元) 20,000.00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2-09-07 发布日期 2022-09-16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为了吸引纳税人,帮助企业做税收筹划,在其自建网站(网址为http://sc02.c*an.cn/?ky=税收洼地的地区&bd_vid=109470)上发布有关于税收筹划的广告,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认定,其广告内容与当前税收政策不一致。且其网站中有“增值税降低 企业所得税减免 个人所得税降低”的比例,该比例数据当事人均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及出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法》第八条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消除影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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