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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1 【上市公司税讯】原不征税的混合芳烃改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共计补征4.8亿元——涉嫌过度筹划消费税引投资者质疑:博汇股份

    23年7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规定“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 修订日期 : 2024-08-12 ] [ 点击量 : 66 ]

  • 502 【医美】未履行法定扣缴义务,罚款25万元,难道是医生的劳务报酬?

    对你公司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处予50%的处罚,计258907.8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应扣未扣违法行为。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431 ]

  • 503 博汇股份:4.79亿元,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申报消费税 42,815.33 万元及附加税费 5,137.84 万元,滞纳金提不提?

    公司对照现行税收政策,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申报消费税 42,815.33 万元及附加税费 5,137.84 万元,共计 47,953.17 万元,并将于近日尽快安排缴纳。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5165 ]

  • 504 这个公司的《企业税务政策》相当精炼

    集团承诺不使用无商业实质的税务结构,承诺不将创造的价值转移到低税率地区,合理的进行符合商业实质的税收筹划。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493 ]

  • 505 突击调查:从你单位财务人员办公电脑里调取了2020-2022年财务核算平台数据、订单系统数据

    鉴于在检查过程中,你单位能积极配合我检查组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纳税资料,无拒绝、阻扰检查的情形,检查组建议给予从轻处罚,具体处罚建议如下: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7279.62元,处以50%的罚款,计3639.82元。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其所偷增值税1254.04元按月处以50%的罚款,计627.04元。对你单位上述违法事实,其所偷城市维护建设税76.16元按月处以50%的罚款,计38.10元。以上罚款合计4304.96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600 ]

  • 506 视同销售未计缴增值税,少缴增值税288万元,未定性偷税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补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329 ]

  • 507 未预缴增值税与土增税,加收滞纳金;为高管住宿租房视为个人所得计缴个税

    1.甘肃舟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夏*、徐*军两位高管提供房屋住宿,承担相应的房屋租赁、物业费等相关支出,其中2020年承担夏*相应支出61,515.4元,2021年承担夏*相应支出60,000元,徐*军相应支出55,000元。根据相关规定,该笔支出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上述收入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故该企业少代扣代缴夏斌个人所得税9,503.47元,徐海军个人所得税5,133.35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537 ]

  • 508 注明司机姓名的收货企业检斤单及银行支付司机的工资的流水,检查审核后认可真实性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稽税通〔2024〕4号)的要求,你公司提供了一部分注明司机姓名的收货企业检斤单及银行支付司机的工资的流水,检查组经过审核,认为能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299 ]

  • 509 【明确】进行刷流水,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交易行为,不属于企业的加油款收入

    综上所述,你加油站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公账、平台公司、职工微信及收取现金等方式共计取得加油款含税收入53,812,770.49元。 (二)增值税 1.你加油站2020年1月至12月应申报销售收入13,161,884.74元(不含税),已申报销售收入10,387,608.61元,隐瞒销售收入2,774,276.1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192 ]

  • 510 【64条第二款】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少缴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执行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发布、2021年第3号修改)第三类第(三)项第1点的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286 ]

  • 511 宣传洼地筹划广告,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违反《广告法》规定罚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为了吸引纳税人,帮助企业做税收筹划,在其自建网站(网址为http://sc02.c*an.cn/?ky=税收洼地的地区&bd_vid=109470)上发布有关于税收筹划的广告,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认定,其广告内容与当前税收政策不一致。且其网站中有“增值税降低 企业所得税减免 个人所得税降低”的比例,该比例数据当事人均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及出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432 ]

  • 512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发票违法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2023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五条

    [ 发布日期 : 2024-08-11 ] [ 点击量 : 240 ]

  • 513 虚开发票罪中“逃避税款目的”的争议解读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之后新设第205条之一虚开发票罪,根据法条表述,两罪除了犯罪对象有差异外,都要求存在“虚开”行为(即发票记载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营信息不符),立法上对两罪的成立并没有要求存在特定目的,也没有要求造成税款损失的危害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 点击量 : 332 ]

  • 514 检察机关依法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促进司法拍卖房屋规范执行

    如某农商支行与某建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法院依法对某建筑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予以司法拍卖,并在拍卖公告中声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陈某以1487.6万元价格竞得,后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税务局告知应缴纳税费800余万元。陈某以交易税费过高为由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后认为,虽然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拍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对税费数额存在重大误解,依照相关规定裁定撤销拍卖。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 点击量 : 244 ]

  • 515 成立以后未经营,对公账户、相关个人账户存在大量快进快出的交易,定偷税罚款

    对你司上述违法行为处少缴税款(增值税 + 城建税 + 企业所得税)百分之六十的罚款483,256.5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 点击量 : 308 ]

  • 516 电子内账资料被查,证实存在以支付税点的形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行为

    故事很有趣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 [ 修订日期 : 2024-08-10 ] [ 点击量 : 593 ]

  • 517 实际收入为77,638.68元,申报收入7,354,333.41元,真是奇特的事

    经查,你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营业收入栏次填列7,354,333.41元、营业成本栏次填列9,341,734.58元、管理费用栏次填列1,543,466.26元、财务费用栏次填列13.46元。经核实,你公司2022年业务量少,你公司实际于当年取得营业收入为77,638.68元,营业成本与管理费用并未实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之规定,你公司多列营业收入7,276,694.73元,虚列主营业务成本9,341,734.58元、管理费用1,543,466.26元,应调增你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 点击量 : 382 ]

  • 518 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取得“有货虚开”发票入账,罚款,何苦呢

    2023年3月28日你单位取得仙桃*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开具的7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042002200113,票号:09937462-09937465、09922987-09922989,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医药*医用防护服、*医药*眼罩等,金额合计610619.45元,税额合计79380.55元,价税合计6900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 点击量 : 328 ]

  • 519 会计师事务所被查审计合同印花税,这就不应该缴的,看来会计师还是要多学学税法

    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与客户签订的项目审计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658 ]

  • 520 取得的19份专用发票是虚开,不得税前扣除,60日内换补

    一、你公司在2017年11-12月期间取得海南*大物资有限公司开具的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600163130,发票号码:03980384~03980392、03981837~03981842、03981819~03981822,涉案金额2,186,958.54元),上述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证实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41 ]

  • 521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闯”公司财务室为哪般

    2023 年 8 月,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景川诊断”)收到控股股东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基蛋生物”)《关于要求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告知函》,公司回函拒绝。基蛋生物于 2023 年 12 月在南京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号)],目前南京法院已将此案移交武汉法院。2024 年 7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38 ]

  • 522 列支住宿费无住宿业务发生证明资料,不得扣除补缴个人所得税

    定性为偷税,对你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70.00元,处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85.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21 ]

  • 523 【惊喜】在收款台发现“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

    检查组通过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在收款台发现“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发现你单位通过现金收取加油款项,未申报收入,未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第一款“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92 ]

  • 524 取得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合计1112619.81元未计所得税收入

    违法情节:违法行为较轻且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或者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罚标准: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的规定,定性为偷税。对你单位2019年度以前的少缴的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及2018年度以前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因超过五年不予处罚,对你单位2019年度少缴的企业所得税46129.27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13 ]

  • 525 明查暗核失效?附资料要求清单,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涉嫌未按照实际利润额如实申报缴纳

    通知内容:税务机关拟对你单位2021-2022年期间业务 真实性及投资人(业主)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情况进行 检查,请如实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748 ]

  • 526 老板与会计9个私人收款账户未纳税,共收入5596万元,未申报4412万元

    经查,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销售货物共取得含税销售额55,963,825.02元,其中通过杨*奎微信收取15,258,851.20元,通过赵*霞微信收取9,549,068.03元,通过杨*奎支付宝收取1,898,324.80元,通过赵*霞支付宝收取743,159.20元,通过杨*奎建设银行账户收取8,106,139.75元,通过杨*奎日照银行账户收取880,204.00元,通过杨*奎临商银行账户收取746,697.80元,通过赵*霞岚山农商行账户收取2,037,380.50元,通过赵*霞建设银行账户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29 ]

  • 527 【什么是无关】将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税前列支造成少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50 ]

  • 528 【发现很重要】实地检查中发现了内部员工的现金加油登记台帐

    1.增值税检查组对你单位实地检查中发现了内部员工的现金加油登记台帐,与你单位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并通过对其站长刘*飞进行询问,确定其现金收取的加油款项均未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未申报缴纳增值税。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32 ]

  • 529 实地检查中发现现金台账记录,进而与金三申报数据比对,发现少报收入

    1.增值税检查人员到你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其现金台账记录,将你单位账户交易流水、账簿资料及现金台账记录等经营资料进行了分析,汇总统计后与金三申报数据比对,同时对你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询问,发现你单位存在部分销售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情况,经计算你单位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少申报收入合计879053.12 元。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43 ]

  • 530 虚开发票扣减成本,提供了42万元的证明材料支出真实

    (一)你单位2020年至2021年取得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2份,金额合计1894031.84元,税额合计246224.16元,价税合计2140256元。你单位将上述发票金额176997.34元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于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上述发票金额1717034.5元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你单位提供了证明材料证明2021年420000元支出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06 ]

  • 531 【线索移交】走逃(失联)将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经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7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具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经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查证确认走逃(失联)。已发布走逃(失联)纳税人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89 ]

  • 532 虚开普通发票,在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86份,票面额累计749.98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47 ]

  • 533 已自行补缴税款106.81万元,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份,金额51.16万元,税额8.18万元。二、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6.8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06.81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106.81万元)、处以罚款106.81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24 ]

  • 534 【上市公司税讯】股权激励依照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取得税局退还所得税1436.58万元:万马股份

    18年6月13日发布公告,披露股权激励事项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取得浙江省临安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向公司返还企业所得税14,365,848.70元。《万马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18-06-13】详细披露如下: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公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18 ]

  • 535 【上市公司税讯】限制性股票行权、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计算抵扣应纳税额662.86万元:捷捷微电

    22年4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按照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2021年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可抵扣2021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62.86万元。《捷捷微电:2021年年度报告》【2022-04-20】详细披露如下:(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17 ]

  • 536 【预披露税讯】通过合伙平台实施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未申报税前扣除:正扬科技

    24年7月26日发布公告,披露鉴于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中所称“股权激励”要求“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作为前提条件,由于公司涉及股份支付的员工所持有的并非股份公司的股份,而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因此公司对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未予申报税前扣除。《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07-26】详细披露如下:(3)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差异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18 ]

  • 537 【预披露税讯】IPO前夕自然人从其控制的合伙企业受让发行人股份、变间接持股为直接持股,系基于税务筹划考虑:南高峰

    南高峰(A22165.SH)于2023年2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11月,发行人股东胜福投资向吴红心出让575万股发行人股份,此次股权转让中吴红心为胜福投资唯一LP。吴红心从其本人控制的胜福投资受让发行人股份、变间接持股为直接持股,系基于税务筹划考虑。《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3-02-28】详细披露如下:(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1、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 修订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80 ]

  • 538 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资金回流、坐扣开票手续费的方式虚开专用发票被罚款

    *税一稽罚〔2024〕**号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 龙岩市**贸易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60,000.00 没收金额(元) 47,395.67 处罚日期 2024-08-07 发布日期 2024-08-08 违法事实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资金回流、坐扣开票手续费的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25 ]

  • 539 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2,273,783.57元的行为,处50%的罚款

    *三稽罚〔2024〕*号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 镇雄县**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1,136,891.79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结果 对你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2,273,783.57元的行为,处50%的罚款,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64 ]

  • 540 对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379,418.00元处0.7倍罚款

    *税三稽罚〔2024〕*号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 威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265,592.61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08-09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其他违反税务管理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结果 对你公司2021年至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83 ]

  • 541 【宁波税务】热点问答(2022年1~6月)

    【宁波税务】热点问答(2022年1~6月)总分公司能否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问:总分公司能否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答: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城市维护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438 ]

  • 542 【预披露税讯】改制转增股本,税局认为未进行实质性分配、可暂不征个税:德斯泰

    4年6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完成整体变更,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注册资本为2,144.7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改制涉及4名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叶卫民、陈定海、许式洲、汤志慧需要缴纳个税,根据天台县税务局出具的《确认函》,载明:“…..股改过程中未向股东进行实质性分配,对相应自然人股东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企业向股东进行实质性分配时再按相关政策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就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43 ]

  • 543 【福建税务】12366问题集(2024年7月)

    【福建税务】12366问题集(2024年7月)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如何确定税前扣除限额?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15时21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333 ]

  • 544 【宁国税务】2024年8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8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8-07 08:35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1.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中销售额是否为不含税销售额?解答:“销售额”应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2.纳税人只提供食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72 ]

  • 545 【宁国税务】7.15-7.25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7.15-7.25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7-26 09:20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1.问:2024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00 ]

  • 546 ​【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729-20240802)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729-20240802)发布时间:2024-08-081.问:新电子税局试点纳税人能否登录使用申报客户端申报增值税?答:新电子税局试点纳税人无法登录使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2.问:在新电子税局中找不到部分以前的业务功能?答:新电子税局试点纳税人可先点击首页右上角搜索框,搜索相应功能。同时,对于地方特色中的功能(例如纳税证明开具、社保业务等),需要点击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72 ]

  • 547 ​【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722-20240726)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722-20240726)发布时间:2024-07-301.问:如何登录新电子税局?答:被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通过访问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自动跳转到新电子税局;非试点纳税人仍只能使用旧版电子税务局。2.问:登录新电子税局的账号密码是什么?登录时系统提示用户未注册或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该如何处理?答:新电子税局的账号密码是个人用户注册时设置的密码。首先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87 ]

  • 548 【安徽税务】12366热点问答(第32期)

    12366热点问答(第32期)发布时间:2024-07-26   16 : 44   来源:芜湖税务1.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中销售额是否为不含税销售额?解答:“销售额”应填写纳税人跨县(市) 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262 ]

  • 549 【预披露税讯】思睦瑞科:引入投资人时,控股股东先将股份平移至实控人新设的持股平台、再实施股权转让——系出于避免双重纳税而实施的税务筹划

    思睦瑞科(A22163.SZ)于2023年1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2020年12月,实控人韦*翀、李*萍和黄*波按照与控股股东思睦万生相同的出资比例设立了持股平台赣州维康,设立的主要目的为拟通过老股转让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并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赣州维康在取得发行人股权数天后,又将部分股权对外转让的原因系发行人通过老股转让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考虑到若由思睦万生直接向外部投资者转让股权,思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 [ 修订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57 ]

  • 550 【新三板税讯】分两步收购关联方股权、出让方均已足额缴纳税款:墙煌科技

    024年8月7日发布公告,披露2022年10月,公司购买控股股东精工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集团合计持有的墙煌新材65.74%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次年9月,又从少数股东天堂硅谷收购其剩余34.26%股权。公司称,作为股权收购方,仅涉及印花税;交易对方精工集团、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天堂硅谷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股权转让方,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应缴纳个人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 点击量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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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税团队在行动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知识研究小组,针对《涉税疑难/争议问题》圆满举办第八期线下研讨会。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2024年05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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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我们就大湾区相关税收政策适用、IPO前内控核算梳理、税务风险信息化系统应用、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参与、境内外金融产品场景适用、法律思维植入税务服务的案例应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横向拓纬案例研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的服务提供等,法税伙伴们进行了广泛的、深度的交流。

同时,对于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了研判与诊断,于无解中找到可能,于可能中创新价值。

融合,更好!

2024年4月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三位一体”相结合,我们融合了稽查(检查)征纳双方与律师法律方式与保障方面的内容,全方位的、多视角的、深度专业与实践的分享,让我们的法税办公室伙伴、同行伙伴深度受益。

2024年3月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3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知识研究小组,针对《涉税疑难/争议问题》圆满举办第八期线下研讨会。

新形势下涉税争议待解路径的创新与转机,吸引了众多业内人士,不远万里来到北京,培训现场与专家切磋、与同行探讨,既提升了专业性,又圆满的对现实困惑予以解答,是一次全面的升华。

2024年7月20日

2024年5月,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就当下涉税争议盲区、争议点、避税或偷税的认定等进行案例研讨,并就相关涉税检查案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2024年05月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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