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3年10月)
发布时间:2023-11-09 09: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转让地上、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是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租赁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车辆达到使用年限,自愿报废,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征收增值税。
3.符合免税范围的饲料产品在批发零售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规定的“国内环节”包括国内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环节。因此,自2001年8月1日起,生产销售或批发零售符合条件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4.本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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