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3年10月)2023.11.9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3年10月)

发布时间:2023-11-09 09: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转让地上、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是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租赁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车辆达到使用年限,自愿报废,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征收增值税。

3.符合免税范围的饲料产品在批发零售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规定的“国内环节”包括国内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环节。因此,自2001年8月1日起,生产销售或批发零售符合条件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4.本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